廣州月底恢復實施“開四停四”,清明假期不實施!
作者:雷銳明
來源:汽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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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9
【汽車焦點 新聞 原創】
日前,我們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根據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醫療防治組發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風險分級,當前廣州市各區均為低風險地區,為做好廣州復工復產的道路交通運行保障,恢復正常交通運行秩序,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3月31日起恢復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3月31日恢復“開四停四”管理措施后,由于清明節期間(4月4日至6日)不實施“開四停四”,外市籍中小客車可正常行駛,按停駛計算(即停駛3天)。因此,只要4月3日在管控區域內行駛,4月7日則需停駛1天,才能達到“停四”條件。如4月3日未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則達到“停四”條件,4月7日可正常行駛。

為避免發生交通違章,市民可關注“廣州交警”微信公眾號,從個人中心進入“開四停車助手”,并提前做好個人出行規劃。